1.当您需要正常咨询或维修时,请与我厂售后服务部联系,并将购车凭证妥善保管,以确信该车在保修期内。
2.底盘车的售后服务工作由底盘车厂家负责;本厂仅对车辆的专用改装部分实行“三包”,在使用过程中,无论何时何地出现故障或问题,请来电、来函联系,我们将及予处理,在接到信息24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
3.新车应按规定进行走合保养,方可享受“三包”。
(1)三包内容及期限:
a、车辆自购车之日起(以购车发票为准)一年和行驶里程30000公里以内(两个条件需同时具备)可享受“三包”;
b、车辆自售出之日起十日内整车实行全包(以售后服务卡所填写的日期为准),即所有零部件因制造质量造成零部件损坏或不能满足整机使用性能要求的,我厂实行“三包”;
c、“三包”期内确因质量原因造成故障,我公司实行包修;
d、“三包"期内总成件出现质量问,经公司和配套单位及维修服务网点连续两次以上修理(指同一故障)仍达不到技术性能而无法使用。该总成或部件予以更换。
(2)以下各项不属于”三包“范围:
a、不按本车规定,未进行强制性走合期保养的车辆;
b、非正常使用和自行改变车辆结构所造成故障的车辆;
c、交通肇事车辆(含无证驾驶、违章肇事车辆);
d、未经公司同意,自行拆装或调整不当造成故障的车辆;
e、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总成或部件拆卸成零件,且无法辩论产地和无法确认责任及原因分析的车辆;
f、未经公司同意或鉴定自行处理的事故车辆;
g、因调不当或未进行检查调而使用造成故障的车辆;
h、低值易耗、易损件(如电器、玻璃、橡胶、塑料制品件等)各类标件、轴承。
4、不属于”三包“范围的车辆,我公司本着对用户负责,提供方便给予维修服务,但应适当收取费用。
5、您对本厂该产品或其他产品的合理化建议,请向我售后服务部提出,以便本厂及时采纳,本厂全体员工向您表示最诚挚的谢意!